2026年7月更新:提交给 USCIS 的外文文件通常需要附完整英文翻译,并由译者证明译文完整、准确,同时证明自己具备从原语言翻译为英语的能力。USCIS 并不存在一个统一的“官方认证翻译员名单”;重要的是译文、认证声明和案件材料能够满足法规与具体表格说明。
完整翻译包括什么
- 文件正面、背面、印章、手写批注、页眉页脚和附件;
- 无法辨认的内容应如实标记,不能猜测或直接省略;
- 页码和文件名称应与原件对应,便于审查人员核对;
- 姓名、日期、地名和证件号码应与申请表及其他证据保持一致。
只翻译“相关段落”、把摘要当成全文、漏掉印章或反面信息,可能导致补件或降低证据价值。
译者认证声明
认证声明通常应说明译者具备从原语言翻译为英语的能力,并确认译文完整且准确,同时列出译者姓名、签名和日期。具体案件或表格可能要求额外信息。USCIS 一般规则并不等于每份译文都必须公证;是否公证应以表格说明、律师或其他收件机构的要求为准。
申请人可以自己翻译吗
法规重点是译者能力以及对完整性、准确性的认证,但自行翻译可能带来独立性、可信度和错误风险。重要或复杂证据、手写记录、法律和医学材料应让能够准确处理术语和版式的人完成。若律师对案件证据有具体安排,应遵循律师要求。
笔译与面谈口译不同
文件翻译不自动赋予面谈口译资格。申请人能否携带口译员、口译员年龄、中立性、是否可作为证人以及使用哪一份声明表格,取决于面谈类型和 USCIS 通知。适用 Form G-1256 的面谈中,口译员应完整、准确、逐句传达;律师或获认可代表不能同时担任口译员。
翻译机构不能承诺什么
- 不能保证 USCIS 批准申请或不发补件;
- 不能改变、删减或美化原文件内容;
- 不能以翻译身份提供移民法律策略;
- 不能把申请人的敏感材料用作公开案例。
提交前核对
将每份原文紧邻对应译文,使用一致的文件名和页码;核对译者声明、签名、日期及原语言;保留最终提交版本。更新或重新取得原文件后,应同步更新译文版本,避免旧译文与新证据混用。
官方依据:8 CFR 103.2(b)(3);面谈口译参阅USCIS Form G-1256 说明。
资料日期:2026年7月30日。本文说明翻译与口译边界,不构成移民法律意见。